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乐永滨、乐兴朗、乐佩言、谢金带、乐兴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9月2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横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政务中心2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横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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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批准宗地面积(㎡) |
批准建筑面积(㎡)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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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永滨、乐兴朗、乐佩言、谢金带、乐兴林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广西横州市马岭镇观江村委五队 |
99.00 |
284.82 |
房地一体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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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公网安备 450127020000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