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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建房验收办理不动产

发布时间:2024-07-23 17:50 来源:人民网 【 字体: 大 中 小 】

领导,你好!我于22年申请农村自建房,23年中已经取得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并于23年年底已经完成建设。现在打电话询问当地土地管理局安排人验收办理不动产,被告知房子没有做斜坡顶无法验收通过,需要等相关政策允许的时候再安排验收。 现在求助,我现在应如何处理或者神品,才能顺利完成验收及办证?请领导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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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州市陶圩镇政府

网友,您好!就您反映的问题,横州市陶圩镇政府已进行调查处置,现回复如下:

现农房管控中关于农房验收相关政策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2021年度广西乡村风貌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39 号)文件精神,文件2.3.3“编制当地农房建设图集,供农户新建或改造农房选用,实现带图报建。突出特色风格,根据《导则》和地方传统民居特色,全面实施坡屋顶改造建设,开展墙面功能提升美化”相关文件可以在自治区政府网站http://www.gxzf.gov.cn搜索相关文件名称查阅文件具体内容。陶圩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开展农宅审批工作,在群众咨询农房建房申请时均有强调建设面积、高度、样式等要求,您已提供符合要求所需的申请材料。您原提供的图纸(含效果图)为坡屋顶样式,现房屋建设为平顶屋,您未按报建样式建设,故不能开展农房验收工作。 感谢您对陶圩镇农房管控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您今后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