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的若干规定》和《横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参照)的有关规定,现对横州市陶圩镇中心卫生院拟设置医疗机构审批的情况公示如下:
一、 医疗机构名称:横州市陶圩镇中心卫生院驻陶圩镇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医务室
二、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李宗江/王以宏
三、医疗机构类别:医务室
四、医疗机构执业地点: 横州市陶圩镇永乐路14-1号
五、医疗机构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一般医疗)
六、医疗机构床位:0张
七、公示时间:从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1月23日止(五个工作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意见和建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1年11月23日前(信函以收信邮局邮戳日期为准)向横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文教卫生窗口反映。
联系地点:横州市横州镇茉莉花大道国泰综合楼2号楼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文教卫生窗口
联系电话:0771-7263909 邮政编码:530300
横州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