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第75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韦波、韦东、韦冰红申请继承韦友和的不动产,经审定,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韦友和
继承人:韦波、韦东、韦冰红
不动产坐落:横州市横州镇西津路86号
不动产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不动产面积:土地面积:295.43平方米/房屋面积:174.33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横县政务中心2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横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