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横县商事制度改革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横县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为加强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规范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从业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生态环境检验检测市场环境,横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宁市横州生态环境局开展了2021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现将抽查检查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附件:2021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结果公示
横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21日
2021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结果公示
序号 | 检查对象 | 检查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检查结果 | 检查人员 | 检查事项(内容) | 检查机构 |
检查时间 |
1 | 横州市环境监测站 | 横州市横州市镇茉莉花大道374号 | 12450127498903396W | 未发现问题 | 梁冬明、韦丽红、韦青利、蒙润宗 | 1.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情况的检查 2.检验检测设备设施、环境条件和人员能力是否符合标准或技术规范要求的检查 3.检验检测机构证书标志和公章使用情况及人员、样品、报告和原始记录等的检查 | 横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宁市横州生态环境局 | 2021.1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