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报来《关于请求给予横县光荣院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立项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由于项目业主、建设内容和投资额的变更,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经研究,现对该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我县孤老优抚对象集中供养的需要,改善孤老抚恤优待对象的居住生活环境,解决原有床位不足问题,同意“横县光荣院提升改造工程”立项。
二、项目代码:2017-450127-84-01-027210。
三、项目拟建地点:横县横州镇柳明路130号。
四、拟建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拟重建光荣院,共6层,每层建筑面积约300平方米,每间房约30平方米(包括楼梯、电梯间、走廊和阳台),总建筑面积约1800平方米,安排床位数100张。建设内容包括地面瓷砖铺设1800平方米,外墙装饰2000平方米;及安装电梯、安防工程和采购设备等。
五、项目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1500万元。
六、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自治区、市和县财政配套资金。
七、接文后请组织开展初步设计编制工作,并办理土地、规划、环保、水土保持、地质灾害治理、节能等相关前期手续,初步设计编制完成后报我局审批。
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2月23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横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0年12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