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州市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
报来《关于请求批准横县陶圩镇镇海村拆迁安置(一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新立项的函》(横征函〔2022〕1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的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对该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解决南玉高铁沿线建设问题,妥善安置好镇海村有关群众征地留置工作,改善人居环境,同意“横县陶圩镇镇海村拆迁安置(一区)基础设施建设”立项。
二、项目代码:2012-450127-04-01-636074。
三、项目拟建地点:横州市陶圩镇镇海村。
四、拟建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占地6.48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面积1484.71平方米,绿化工程938.08平方米,土石方工程72254.7立方米等。
五、项目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1163.66万元。
六、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七、接文后请组织开展初步设计编制工作,并办理土地、规划、环保、水土保持、地质灾害治理、节能等相关前期手续,初步设计编制完成后报我局审批。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2328688;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横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5月30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横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2年5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