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横州市2021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告(内容详见附件)。
资金来源:2021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88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253万元、自治区资金629万元,资金下达文号:(桂整合〔2021〕6 号)、(桂整合〔2021〕7号)
具体项目:项目管理费、雨露计划扶贫培训项目、产业发展项目、小额信用贷款贴息项目、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就业帮扶项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项目。明细如下:
中央资金:
一、项目管理费:12.53万元
二、雨露计划扶贫培训费:300万元
三、产业发展项目:320万元
四、小额信用贷款贴息100万元
五、农村饮水安全项目:220.47万元
六、就业帮扶项目:100万元
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项目200万元
自治区资金:
一、项目管理费:6.29万元
二、产业发展项目:622.71万元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横州市乡村振兴局
投诉监督单位地址:横州市农业农村局3楼
联系电话:7215007
电子邮箱:hx7215007@163.com
全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横州市乡村振兴局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