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县2021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暂定名)产业道路项目编制阶段县级公示
现将横县2021年拟上报的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暂定名)产业道路项目予以公示(内容详见附件),公示期为10天,(2021年2月4日至2021年2月20日,不含春节期间节假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程序上报。
投诉监督单位:横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横州镇茉莉大道21号县农业农村局3楼309室
电子邮箱:hxjtfp@163.com
联系电话:7082567
全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横县2021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暂定名)产业道路项目计划表
横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