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卫生院: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乡村医生“乡聘村用”的实施意见(试行)》(南府办〔2020〕20号)、《南宁市关于做好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工作的通知》(南卫医〔2020〕2号)、《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横县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横政办发〔2020〕21号)等文件精神,经过个人申请,卫健、医保、财政、人社部门资格审查及公检法部门联审,确认黄飘等8名同志为2022年横州市首批乡村医生“乡聘村用”人员。请各乡镇卫生院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好“乡聘村用”人员的工作安排、执业注册变更及聘用合同签订,及时落实好相应的岗位待遇及医疗责任险投保等工作。
附件:2022年横州市首批乡村医生“乡聘村用”确认人员信息表
横州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