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州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横州2022-2号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2022年04月18日 至 2022年04月27日 挂牌出让 4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宗地编号 | TG2022-02 | 地块 位置 | 南宁六景工业园区纬七路北侧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土地面积 (公顷) | 2.334261 | 出让年限 | 50年 | 成交价(万元) | 465.5 |
明细用途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2.334261 | ||||
受让单位 | 广西水牛宝乳业集团有限公司 | ||||
土地使用条件: | 规划技术指标及退距(以净用地面积计)容积率≥1.1,建筑系数≥40%,绿地率≤20%;配套工业项目必要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配套兼容设施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兼容用途的土地、房产不得分割;宗地南面需退用地红线5米以上建设,西面需退用地红线3米以上建设,用地内建筑退距及建筑间距必须同时满足《南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和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项目必须按经我局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实施建设。 | ||||
备注: | 土地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出让年限50年,产业类型为水牛乳制品生产加工业;投资强度≥200万元/亩,产出强度≥360万元/亩。 |
一、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TG2022-03 | 地块位置 | 南宁六景工业园区纬七路北侧(经二路西侧)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
土地面积(公顷) | 0.629173 | 出让年限 | 50年 | 成交价(万元) | 125.5 | |
明细用途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0.629173 | |||||
受让单位 | 广西乾岳气瓶制造有限公司 | |||||
土地使用条件: | 规划技术指标及退距(以净用地面积计):容积率≥1.0,建筑系数≥40%,绿地率≤20%;配套工业项目必要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配套兼容设施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兼容用途的土地、房产不得分割;宗地南面需退用地红线5米以上建设,用地内建筑退距及建筑间距必须同时满足《南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和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项目必须按经我局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实施建设。 | |||||
备注: | 土地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出让年限50年,产业类型为自动化钢瓶生产制造业;投资强度≥200万元/亩,产出强度≥360万元/亩。 | |||||
宗地编号 | TG2022-04 | 地块位置 | 南宁六景工业园区经一路与纬八路交界处北侧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
土地面积(公顷) | 0.30791 | 出让年限 | 50年 | 成交价(万元) | 61.4 | |
明细用途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0.30791 | |||||
受让单位 | 广西润柘纸业有限公司 | |||||
土地使用条件: | 规划技术指标及退距(以净用地面积计):容积率≥0.9,建筑系数≥40%,绿地率≤20%;配套工业项目必要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配套兼容设施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兼容用途的土地、房产不得分割;宗地东、西、南、北面需退用地红线5米以上建设,用地内建筑退距及建筑间距必须同时满足《南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和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项目必须按经我局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实施建设。 | |||||
备注: | 土地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出让年限50年,产业类型为年产5000吨高档生活用纸生产制造业;投资强度≥200万元/亩,产出强度≥360万元/亩。 | |||||
宗地编号 | TG2022-05 | 地块位置 | 南宁六景工业园区纬七路北侧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
土地面积(公顷) | 0.624365 | 出让年限 | 50年 | 成交价(万元) | 125 | |
明细用途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0.624365 | |||||
受让单位 | 广西全中纸业有限公司 | |||||
土地使用条件: | 规划技术指标及退距(以净用地面积计):容积率≥0.9,建筑系数≥40%,绿地率≤20%;配套工业项目必要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配套兼容设施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兼容用途的土地、房产不得分割;用地内建筑退距及建筑间距必须同时满足《南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和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项目必须按经我局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实施建设。 | |||||
备注: | 土地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出让年限50年,产业类型为年产五万吨生活用纸生产制造业;投资强度200万/亩,产出强度≥360万元/亩。 |
二、公示期:2022年04月27日 至 2022年05月06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横州市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横州市横州镇宝华西路5号
邮政编码:530300
联系电话:0771-7234198
联 系 人:苏女士、路女士
横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0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