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各有关单位:
现将《陶圩镇开展利用闲置校舍和国有资产举办民办幼儿园清理整顿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横县陶圩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9日
陶圩镇开展利用闲置校舍和国有资产举办
民办幼儿园清理整顿的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发【2019】10号)、《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南发【2019】16号)、《中共横县委员会横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横发[2020]8号)、《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横县公办国在园幼儿占比达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对利用财政性资金和国有资产举办民办幼儿园及改变公办幼儿园性质清理整顿工作开展督导检查的通知》(桂教基教[202022号)以及《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横县对利用闲置校舍和国有资产举办民办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扩大我镇公办园资源,如期完成中央、自治区、南宁市提出的“2020年公办园在因幼儿占比原则上达到50%”的目标任务,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提学前教育正确发展方向,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大力发展公办园,充分发挥公办园保基本、兜底线、引领方向,平抑收费的主渠道作用,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期盼。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成立陶圩镇对利用闲置校舍和国有资产举办民办园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农彦妮
副组长:梁吉安
成 员:黄庆容(镇中心学校校长)
陶文清(镇中心学校副校长)
农辉兰(镇中心学校干事)
以及各村委(社区)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办公室设在陶圩镇中心校,办公室主任由镇中心校校长兼任。
三、工作任务
对全镇10个利用公共教育资源闲置校舍举办的现有存量民办园进行清理整顿。实行动态监管,若有新增的利用闲置校舍和国有资产举办的民办园将依法纳入清理整顿范围。
(一)分类治理,分批收回
利用闲置校含举办的民办园。按照实现2020年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的目标要求,将利用闲置校舍举办的民办园(以下简称民办园)进行分类分批治理。
一是普通民办园。将符合我镇幼儿园布局调整的普通民办园最迟于2023年12月前收回由教育部门转办成公办园。合同期在2023年12月前结束的须在合同到期前收回(指与教育部门签订的合同,未与教育部门签订合同的则参照与村集体签订的合同期,下同)。原幼儿园存续过渡期间办成非营利性幼儿园,由财政按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拨付生均公用经费,保教费收费标准按辖区内同等级公办园执行,个别地处偏远的普通民办园由于生源、地理位置等客观原因暂时未收回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我镇政府委托属地村委(经联社)办成集体办非营利性幼儿园,保教费收费准按辖区内同等级公办园执行,村委(经联社)已将闲置校舍出租给第三方举办的,合同到期后收回校舍交由教育部门视公办园资源情况及周边群众需求统筹用于扩大公办园资源。
原民办园已改变分类登记性质的限期2020年10月份前整改到位,原民办园存续期间出现违法违规行为被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撤销办园许可的,由教育部门收回办成公办园。本方案施行之日起,原举办者不得擅自变更举办者,举办期间自愿终止办学的将校舍交回教育部门办成公办园。鼓励合同未到期的民办园提前转型。
二是已获县级及以上的示范园。由教育行政部门委托中心幼儿园托管办成公办园托管分园,原举办者及经费管理形式暂时不变,托管分园由财政按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拨付生均公用经费,在师资培训等方面与公办园享有同等待遇,保教费收费标准按辖区内同等级公办园执行。原民办园已改变分类登记性质的限期2020年10月份前整改到位。管理期间不得擅自变更举办者,如管理者弃办,或质量下滑达不到原示范等级,或因违法违规行为被教育行政部门依法销办园许可的一律交回教育部门接管。
(二)有序移交,合理补偿
利用闲置校舍举办的民办园在2023年12月前由教育部门收回转办成公办园的,充分考虑双方利益调整,坚持“一园一案”“一事一议”,结合幼儿园的不同情况分类处理,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原举办者在承租校舍期间的个人投入装修、维护和合法扩建、添置设备设施可利用残值进行评估,制定补偿方案,以分期付款的方式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经费由县财政纳入预算予以承担。在政府规定收回期限内主动退出,做好移交工作的给予经济补偿,逾期退出的不予经济补偿,民办园存续过渡期间擅自变更举办者的不予经济补偿;存续期间出现违法违规行为被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撤销办许可的不予经济补偿;被依法取缔的无证园不予经济补偿。
(三)加强建设,改善条件
民办园收回转办成公办园后,建立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体的扶持机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办成公办园后,原属于公办学校附属幼儿园的,在纳入机构编制管理前应从举办学校剥离其中,办园规模在9个班以上且管理规范的,可作为独立事业单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办园规模不足9个班的通过整合资源,改设为县级幼儿园或乡镇中心幼儿园分园,随县级幼儿园或中心幼儿园一并核编,由县级幼儿园或中心幼儿园一体化运行和管理。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幼儿园编制标准暂行办法》核定教职工编制。原幼儿园教师符合聘用条件,经考核合格,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收回转办为公办园后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经费的下拨工作,指导转型后的幼儿园规范做好经费的报账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启动工作阶段(2020年5-9月)
1.2020年5月前镇中心校对辖区内利用闲置校舍和国有资产举办的民办园进行摸底核查,登记、造册。
2.制定出台清理整顿工作方案
3.按照先认定后收回的工作思路,对利用闲置校含举办的民办园完成认定,录入全国学校(机构)代码管理信息系统。(2020年8月)
4.召开动员部署工作会议。(2020年9月)
(二)稳妥推进阶段((2020年9-12月)
1.中心校配合镇政府召开工作推进会,将政策宣传到位,充分做好资产管理单位、村委(经联社)和办者思想工作,确保治理工作稳妥推进。(2020年9月)
2.充分约谈资产管理单位、举办者,以“一事一议”方式制订收工作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和工作指施,与举办者签订转办协议。(2020年10月)
3.中心校配合镇政府组成工作组进驻幼儿园,与举办者、教师和家长进行沟通,全面解释有关政策,充分了解各方诉求(2020年10月)
4.对列入2023年12月前收回转办成公办园的民办园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聘请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和财务清算,签订补偿协议(2020年11月-12月)
(三)收回过渡阶段
对2023年12月前收回的民办园给予过渡期。2021年后(含2021年)收回的幼儿园补偿到位后提前半年交接,交接期间由中心学校派驻负责人与原举办者共同参与管理,确保幼儿园平稳过渡、幼儿入园不受影响,稳妥完成收回接管工作。
(四)收回管理阶段
收回的幼儿园按照公办国办园模式进行规范管理。收回后举办的公办园不得擅自停办,特殊情况因布局调整需要需合并联合办园的要经上级相关部门同意,以确保幼儿能就近进入公办园就读。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
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与的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各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镇中心校负责制定工作方案、摸底核查、政策宣传等工作,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聘请的第三方评告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和财务清算;派出所负责清理整顿工作中的安全维稳工作;资产管理各有关单位配合政府做好清理整顿的各项工作等。各部门切实履职尽责,确保清理整顿工作如期完成。
(二)稳要推进,确保安全
我镇关于对利用闲置校舍举办的民办园清理整顿工作涉及面较广、工作量大。面临的矛盾错综复杂,在镇入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相关部门要各尽其责,合力攻关,形成协同推进的工作局面。
附件:1.陶圩镇收回利用闲置校舍举办的民办园(看护点)转办成公办园汇总表
2.陶圩镇委托村集体利用闲置校含办成集体办非营利性幼儿园汇总表
3.横县委托乡(镇)中心幼儿园托管办成托管分园汇总表
附件1 | ||||||
陶圩镇收回利用闲置校舍举办的民办园(看护点)转办成公办园汇总表 | ||||||
序号 | 幼儿园名称 | 闲置校舍名称 | 幼儿园地址 | 现有在园幼儿数 | 拟收回时间 | |
1 | 横县陶圩镇刘村金色童年幼儿园 | 原陶圩镇刘村村委小学闲置校舍 | 陶圩镇刘村 | 112 | 2023年7月30日前 | |
2 | 横县陶圩镇樟元幼儿园 | 原陶圩镇樟元村委小学闲置校舍 | 陶圩镇樟元村 | 97 | 2023年7月30日前 | |
合计 | 209 | |||||
附件2 | ||||||||||||||||||
陶圩镇委托村集体利用闲置校舍办成集体办非营利性幼儿园汇总表 | ||||||||||||||||||
序号 | 幼儿园名称 | 闲置校舍名称 | 幼儿园地址 | 现有在园幼儿数 | 与第三方举办者协议到期时间 | |||||||||||||
1 | 横县陶圩镇凤凰幼儿园 | 陶圩镇上塘村委上塘村教学点闲置校舍 | 横县陶圩镇上塘村 | 71 | 2023年7月30日前 | |||||||||||||
2 | 横县陶圩镇荔枝幼儿园 | 陶圩镇社区荔枝教学点闲置校舍 | 横县陶圩镇荔枝村 | 104 | 2026.07.31 | |||||||||||||
3 | 横县陶圩镇罗塘明星幼儿园 | 陶圩镇罗塘村委小学闲置校舍 | 横县陶圩镇罗塘村 | 190 | 2024.07.30 | |||||||||||||
4 | 横县陶圩镇圩地幼儿园 | 陶圩镇社区圩地教学点闲置校舍 | 横县陶圩镇圩地村 | 220 | 2024.02.28 | |||||||||||||
5 | 横县陶圩镇向日葵幼儿园 | 陶圩镇外服村委龙头街教学点闲置校舍 | 横县陶圩镇龙头街 | 107 | 2024.08.31 | |||||||||||||
6 | 横县陶圩镇华文幼儿园 | 陶圩镇那良村委北乡教学点闲置校舍 | 横县陶圩镇那良村委北乡村 | 55 | 2033.07.20 | |||||||||||||
7 | 横县陶圩镇清湖幼儿园 | 陶圩镇大塘村委清湖教学点闲置校舍 | 横县陶圩镇大塘村委清湖村 | 157 | 2025.07.27 | |||||||||||||
8 | 横县陶圩镇盛村展翅幼儿园 | 陶圩镇泮林盛村教学点闲置校舍 | 横县陶圩镇盛村 | 71 | 2029.08.01 | |||||||||||||
合计 | 975 | |||||||||||||||||
附件3 | ||||||||||||||||||
横县委托乡(镇)中心幼儿园托管办成托管分园汇总表 | ||||||||||||||||||
序号 | 幼儿园名称 | 闲置校舍名称 | 幼儿园地址 | 现有在园幼儿数 | 示范园等级 | 托管分园名称 | ||||||||||||
1 | 横县石塘镇灵竹金星幼儿园 | 横县石塘镇灵竹社区玉岭教学点闲置校舍 | 横县石塘镇灵竹社区玉岭村 | 382 | 南宁市示范乡镇幼儿园 | 横县石塘镇中心幼儿园分园 | ||||||||||||
2 | 横县陶圩镇阳光幼儿园 | 横县陶圩镇平林村委小学闲置校舍 | 横县陶圩镇平林村 | 259 | 南宁市示范乡镇幼儿园 | 横县陶圩镇中心幼儿园分园 | ||||||||||||
3 | 横县马山镇明日之星幼儿园 | 横县马山镇六壮村委六壮教学点闲置校舍 | 横县马山镇六壮村 | 192 | 横县示范性幼儿园 | 横县马山镇中心幼儿园分园 | ||||||||||||
4 | 横县云表镇星州幼儿园 | 横县云表镇宿龙村教学点闲置校舍 | 横县云表镇宿龙村 | 300 | 横县示范性幼儿园 | 横县云表镇中心幼儿园分园 |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陶圩镇党政办公室 2020年11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