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获取横县峦城镇人民政府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请向本机关指定的横县峦城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申请,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办公室:横县峦城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办公地址:横县峦城镇新城街115号峦城镇人民政府新办公大楼一楼;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联系电话0771—7391133 ;邮政编码:530318。
二、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二)申请方式
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四、答复
(一)答复期限
自本机关承办科室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述规定的期限内。
(二)答复形式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形式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依照规定可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答复时,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人为处理。
五、办理流程
请参看以下《横县峦城镇人民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主要流程示意图》(见附件2)
六、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监督电话:0771-7085929。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附件1:峦城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附件2:峦城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1:
峦城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附件2:
峦城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 公民 | 姓名 | 工作单位 | |||
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传 真 | |||||
电子邮箱 | 邮政编码 | |||||
联系地址 |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名称 | |||||
组织机构代码 | 营业执照信息 | |||||
法人代表 | 联系人姓名 | |||||
联系人电话 | 传 真 | |||||
联系地址 | ||||||
电子邮箱 | ||||||
申请时间 | 年 月 日 | |||||
所需信息情况 | 所需信息 的内容描述 | |||||
所需信息的用途 | ||||||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邮寄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 | ||||||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 申请 请提供相关证明 □ 不申请 | ||||||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