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我们要把《条例》学深悟透,抓好自身建设和学用转化,确保依规依纪依法正风肃纪反腐。”
“时代在变,我们在工作中也不断面临新形势、新挑战,《条例》专设一章,明确纪委派驻、派出机构工作的基本规范,为我们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提供更精准的指引。”
近日,横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的同志在学习新实施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时畅所欲言。
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以学促行,善于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根据《条例》规定的职责,立即制定日常工作标准,在各驻在单位悬挂监督公示牌,让监督内容具体化,把政治标准“亮”出来,使政治标准清晰可见,真正让政治监督可界定。
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对驻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其分管领域工作的监督,建立纪检组负责人与党组(党委)书记定期交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机制,经常交流思想,征求工作建议,以“上热”带动解决“中温下冷”问题。
探索派驻机构+机关纪检(督察)+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模式,将基层纪检委员编入兼职监督队伍中,为派驻监督找到“强”、“长”的辅助力量,有效打消派驻机构和驻在部门党组织之间的情感隔阂。
驻市公安局纪检组机构改革入驻半年以来,着眼增强干部纪法双施的本领和担当,坚持磨刀不误砍柴工的理念,加强日常学习,有针对性地补短板、强弱项,各位干部把理论学习当成一种常态,做到与时俱进、常学常新、活学活用。共办结问题线索30件,立案6件,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127人次,组织召开中层领导集体廉政谈话会4次,组织违纪干部现身说法1次,列席驻在单位党委会16次,开展日常督查36次。努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为驻在单位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各位干部深知加强学习才能切实增强自己的本领,才能更好担当尽责,纷纷表示以学习为“立身之本”,带头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充好“电”、补足“钙”、加好“油”,紧跟时代发展步伐,适应新的情况、新的问题、新的挑战,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监督精准化、办案规范化和队伍专业化的水平,进一步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图为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全体干部在认真学习《条例》
编辑:梁明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