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编办《关于转发<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广西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管理权限清单(第一批)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横县民政局已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给付等3项县级社会管理权限事项移交至全县17个乡(镇)人民政府实施,现将《横县民政局移交赋权事项目录》和乡镇《赋权事项交接书》予以公布。
横县民政局
2020年11月26日
根据县委编办《关于转发<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广西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管理权限清单(第一批)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横县民政局已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给付等3项县级社会管理权限事项移交至全县17个乡(镇)人民政府实施,现将《横县民政局移交赋权事项目录》和乡镇《赋权事项交接书》予以公布。
横县民政局
2020年11月26日